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簡化進口保健食品注冊備案申請有關領事認證材料的公告
《取消外國公文書認證要求的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已在我國生效實施,進口保健食品注冊備案涉及的境外生產廠商資質證明文件、上市銷售證明文件、生產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證明文件、委托書(協議)等,按照以下要求執行:《公約》締約國出具的上述文件,只需辦理該國附加證明書,無需辦理該國和中國駐當地使領館的領事認證,但中國外交部公布的《公約》締約國名單注釋中注明不適用的除外。
特此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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